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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东南亚,新蓝海市场机会与暗礁

2022-05-13

东南亚区域一共有11个国家,总人口超6.7亿,全球占比8.58%,是亚洲排名第三的区域。其中,人口排名靠前的分别是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泰国、缅甸。按人均GDP水平考虑,排名靠前的分别是新加坡、印尼、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数据来源:联合国)

亚洲地区GDP总量分布

考虑到影响出海的人口和经济水平两项指标,本文主要讨论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泰国、缅甸、新加坡六国。

亚洲地区移动互联网覆盖人群占比

入网情况:

谷歌、淡马锡和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2021年东南亚数字经济报告》显示,2021年,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泰国、越南六国新增4000万互联网用户,同比增长10%,总数达4.4亿,六国已有75%的人口接入互联网。但移动入网占比在整个亚太地区排名倒数第二,仅有51%用户入网,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智能手机出货量:

根据GSMA数据,预计到2025年,全球智能机市场前三分别是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其中印尼出货量将达到3.5亿,东南亚地区排名第一。

消费意愿:

据data.ai测算,全球二十大用户支出热门市场里,东南亚国家未被列入其中。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东南亚地区还处于互联网发展早期阶段,以积累用户为主。

整体而言,东南亚地区尚处于互联网发展早期阶段,属于新兴市场。用户增长空间大,地缘接近,同样受到东亚流行文化影响,有天然的出海落地优势。

一、东南亚地区内容风险

1. 特殊禁忌

这里主要指皇室、政治等相关话题,在泰国尤其需要注意。

泰国作为君主制国家,皇室地位特殊,涉及国王或皇室的内容需要尤其注意。普通人不能使用一般的词汇形容王室,而应该用特殊的“王语”,例如,“教训”一词在王语中称为“圣训”或者“王训”,黄色是皇室的颜色,需避免污蔑性的内容。

除此外,泰国还有专门立法禁止亵渎王室与君主制。其中,《计算机犯罪法案》禁止上传虚假的或影响国家安全的信息,也被用于起诉涉嫌诋毁王室的违法行为;刑法规定,诽谤、侮辱或威胁国王、王后、继承人或摄政王的人将被判处3至15年有期徒刑。

越南在2019年出台了《网络安全法》,认定在网络批评政府属于犯法行为,网络提供商需要按要求提交用户数据。

2. 宗教因素

东南亚宗教环境比较复杂,伊斯兰教和佛教占比最高。

东亚六国主要宗教

伊斯兰教是最大的宗教,40%的当地人口为穆斯林,约2.4亿人,主要分布在印度尼西亚、文莱、马来西亚、泰国南部和菲律宾南部;38%的当地人口为佛教徒,约2.05亿,主要分布在越南、泰国、老挝、柬埔寨、缅甸和新加坡。基督教为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东部、马来西亚东部及和东帝汶的强势宗教,其中,菲律宾拥有全亚洲最大的罗马天主教人口。

印尼对互联网上的色情与反伊斯兰内容尤其敏感。政府会通过《电子信息法》等法律和监管框架以及与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网吧的合作来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管理与监控。

马来西亚也是穆斯林比较集中的国家,根据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内容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互联网及游戏产品中不允许出现算命、猪肉、赌博等成分,对暴力、色情等成分也同样敏感。

3. 未成年人

东南亚六国中,新加坡的互联网未成年人保护相对较为完善。

新加坡的刑法、《电影法》和《不良出版物法令》等规定,以电子方式传播淫秽影片、书籍等不良内容的个人将被处以监禁和罚款;如果是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内容或者诱使、教唆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的,刑罚加重。新加坡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内容符合《互联网行为准则》,限制一些对儿童有害内容的网站。父母还可以订阅互联网过滤服务,保护孩子安全上网。

4. 色情/性别话题

各国对于色情内容的监管都有相对成熟和严格的立法。

新加坡的《色情电影法(Pornographic Films)》规定,创作色情影片用于展示和传播,最高处以4万美元罚款或2年监禁;传播或持有用于传播的色情电影,最高除以8万美元罚款和2年监禁。

印尼在2008年通过《反色情法》,这一法案一直以来受到较大争议,但获得很多伊斯兰教徒的支持。“禁止公民生产、制作、复制、分发、广播、进口、出口、提供、买卖、租借色情内容”。

菲律宾则有严重的儿童性犯罪问题,联合国在2016年曾发布《远离伤害:应对菲律宾儿童网络性虐待问题》,呼吁保护儿童,起诉施虐者。《9775号共和国法》对儿童色情犯罪有明确规定,制作、传播和商业持有儿童色情影片都属于违法行为。同时规定,所有互联网提供商在发现任何形式的儿童色情内容时,需要在在7天内通知相关机构。

泰国刑法第287条规定,用于交易的成人内容的生产、分发和持有都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处以3年监禁,持有儿童(18岁以下)色情影片的人将被处以最高5年监禁或10万泰铢罚款。

马来西亚政府在1998年发布的《通信与多媒体法令》上,起草了一项《内容准则》,为所有的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列出了整套的指导方针、程序和好的实践。规定进一步对被禁止的互联网材料及相关行为做出了分类,要求网络平台不得含有不雅内容、淫秽内容、暴力、恐吓内容、脏话、虚假内容、儿童不宜的相关内容、家庭价值观以及与残障人士相关内容。

5. 恐怖暴力

东南亚地区,由于复杂的宗教和政治局势,极端言论和事件频发,平台尤其需要注意。

2017年,因Telegram上充斥着大量极端主义思想,宣传仇恨、恐怖主义与指导炸弹制作方法,印度尼西亚政府正式发布封锁社交网络Telegram应用软件的通告。随后一年,印尼通过《反恐法案》,除了相较此前一版,增加预防、侦查、监控、恐怖分子改造等方面内容,网络空间的暴恐言论监管也得到进一步强化。

6. 仇恨言论

近10年,仇恨言论在全球都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印度尼西亚刑法第156条规定,对任何别的民族的仇恨言论,最高可处以4年监禁和300卢比罚款。

新加坡在2018年颁布《广播法》和《互联网操作规则》。《广播法》规定了互联网管理的主体范围和分类许可制度,《互联网操作规则》则明确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内容提供商应承担自审内容或配合政府要求的责任。1996年发布的《互联网操作规则》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播发“有违公共利益、公共道德、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国家和谐以及新加坡法律所禁止的其他内容”。这两部法规成为新加坡互联网管理的基础性法规。


本文节选自《数美数字风控行业系列白皮书——泛娱乐出海篇》第二章,介绍东南亚市场有哪些内容风险。点击下方链接,免费获取独家完整版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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